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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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 

为深入贯彻市生态委、市扬尘专业委员会各项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全面推进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市住建局制定了《德州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德州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生态委、扬尘专业委员会各项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结合实际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筑工地做到工地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二)规模以上(5000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测与环保部门联网,视频监控与公安部门联网。

(三)楼体立面按国家施工标准规范密网围档,楼内垃圾及时密闭清运,围档定期喷淋冲洗,严控高空飘尘。

(四)应急响应期间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全部停止。

(五)攻坚一个月,8月底确保扬尘防治效果显著改善;奋战100天,10月底确保扬尘防治效果全面提升。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攻坚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10月30日。

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三、整治措施及要求

(一)完善台账清单。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管台账,细化监管责任清单,确保所有工程都在监管范围之内,台账动态更新情况及时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中心。

(二)落实包保责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每一个工地的监管责任明确到人,责任人全过程包保,全方位巡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于在包保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扬尘问题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对包保责任人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三)强化执法检查。“百日整治”期间,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人员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各工地每天巡查一遍;特别是国控省控监测点附近的工地要重点关注,排放指标高于临近国控和省控监测点数据的,及时责令整改,加大覆盖洒水喷淋等防治措施;对于持续高于临近国省控点监测数据的,给予暂停施工处理,使每个工地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四)加大处罚力度。在整治期间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标准的一律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罚,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停工整顿和顶格处罚,连续存在违规扬尘行为的要连日处罚,处罚情况定期在网站公开,增大企业违法成本。

(五)实行包县督导。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筑施工扬尘工作的日常调度和对口上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中心负责市直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具体负责扬尘包县督导工作,“百日整治”期间,对“四区”每周至少督导一次,对县(市)每月至少督导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