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奖 — 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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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厦奖”——房地产行业国家级奖项

“广厦奖”是经国家批准的房地产行业综合性奖项。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组织实施。自2007年正式启动“广厦奖”评选活动以来,已成功举办了九届,2007~2020年共有788个项目荣获“广厦奖”。


评选的目的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更高要求,引领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获奖项目应当是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好、质量优、性能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房子。在推进绿色、健康、产业化发展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

“广厦奖”项目分为评选项目和候选项目。

二、“广厦奖”——评选机构

“广厦奖”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冯  俊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

副主任委员:

陈宜明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刘新锋

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

“广厦奖”评审专家组

组  长:

刘燕辉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副院长

副组长:

董少宇  中国建筑北京院原副院长

杨玉江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检测分会会长

“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成员

主  任

王惠敏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驻会名誉副会长

副主任

孙梅石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合作发展部主任

彭梦月  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科研管理与国际合作处处长

工作人员

周贞玲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许   强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柳博会  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广厦奖”省级评选机构

     


三、“广厦奖”——申报条件和办法

“广厦奖”项目分为评选项目和候选项目。

评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配套完整,住宅类项目住宅面积一般在5万平方米以上,鼓励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非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一般在2万平方米以上。

2.工程经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交付使用一年以上;

3.住宅类项目应符合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规定的2A级及以上等级标准,或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并符合国家对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有关规定;

4.非住宅类项目应达到各类相应行业评价标准中等及以上水平,或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

5.住宅全装修比例(按套数计算)东部地区原则上为100%,中、西部地区原则上为60%以上;

6.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物业服务满意度均在85%以上;入住率达到60%。

7.分期申报的项目须公建配套完整,同一个项目不能分期重复申报。

8.严格控制超高层住宅项目申报。

候选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从规划设计阶段开始即可以申报“广厦奖”候选项目,可随时申报。

主体已竣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应申报候选项目。


申报办法

1、资料准备

文件下载:中房网“广厦奖”专区

http://www.fangchan.com/prefecture/112/2015-05-12/6003844351221108741.html

2、网上申报或向机构申报

四、“广厦奖”——评审方法

评选项目评审方法

1、初审

初审内容:

(1)、审核申报项目资料。申报资料包括《“广厦奖”评选项目申报表》、按照提交资料要求提供的电子资料。

(2)、审核申报项目是否具备“广厦奖”申报条件。

(3)、审核申报项目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4)、审查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

(5)、审核项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情况。

(6)、进行项目现场查勘、入户访问。

初审资料:

《“广厦奖”评选项目(住宅类)审核表》/《“广厦奖”评选项目(非住宅类)审核表》

《“广厦奖”评选项目(住宅类)/(非住宅类)初审意见》

2、现场评审

评审专家组和省级评选机构、省级评审专家组共同进行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内容:

(1)、听取申报项目情况介绍。

(2)、进行项目现场核实、入户抽查。

(3)、审核省级评选机构和省级评审专家组初审内容。

(4)、住宅类项目按照《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住宅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五类性能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现场打分并写出评语。

(5)、非住宅类项目按照规划与建筑设计、施工质量、产业化技术应用、公共配套与运营服务四个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现场打分并写出评语。

★已通过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评定终审,达到2A级及以上等级或二星级及以上等级的住宅类项目。

★已通过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评定终审,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的非住宅类项目。

以上两种情况不需要进行现场评审。

3、终审

“广厦奖”评审专家组进行终审。

终审内容:

(1)、审查项目申报资料。

(2)、审核省级评选机构初审意见和推荐意见、现场评审结果。

(3)、写出终审评语并推选单项优秀奖。

(4)、评审专家组组长进行平衡及择优选拔,提出《“广厦奖”入围项目名单》。

“广厦奖”终审会

4、审定入围名单


候选项目

评审:

省级评选机构组织省级评审专家组

培育:

省级评选机构组织省级评审专家组定期检查,并提供技术指导。达到评选项目条件时,在补充资料后,及时推荐评选项目。

5、“广厦奖”表彰

评选项目——每年评审一次,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颁发奖杯和证书。

候选项目——可随时申报,定期评审和颁牌。

单项优秀奖——规划与建筑设计、工程质量、产业化技术应用、公共配套与物业服务(公共配套与运营服务)

优秀评选机构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