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印发项目信息化系统实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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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为确保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顺利推进实施,全面提升工程管理水平,适应建筑业在应对市场竞争中对基础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的总体要求,集团制定印发《项目信息化系统实施管理制度》。 《制度》共有四章。第一章为“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立”。集团建立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要求项目部根据所承建项目建立项目信息化管理子系统。第二章为“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集团成立建设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建设公司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及职能部门和项目部经理组成,并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能。第三章为“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培训、项目信息化系统的建立、数据录入、信息数据的审核等。第四章为“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考核”。明确规定,将在每年末(或每个工程竣工后)组织软件公司对项目的信息化数据进行综合评判,凡综合评分最后两名的项目部,其所承建项目及项目部人员不得参加集团评先树优。